以下内容来自 落格输入法 X 开发者 TenSte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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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落格输入法 X 在和各个媒体做合作发码搞活动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和一个分享 Apple ID 的公众号平台进行了合作,搞了一波抽奖送码的活动。
“前脚说自己被盗版困扰不得不改变商业模型,后脚就跑去和发盗版软件的微信公众号合作推广,简直就是在给自己打脸。”
最终在一天后我才发现这个事实,然后我们第一时间撤了稿,取消了这次活动。
这件事情就让【共享账号】这个行为本身又提到了案桌上。那么借这个机会,我们就来聊聊盗版和共享账号。
盗版是个啥
说起这个共享 Apple ID,就必然要先来说说盗版,盗版这个行为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最典型的可以说是书籍。
一本书,作者写出来销售,是有版权费稿费的,盗版书商把这本书翻印自己卖,他们可不会给作者一分钱,因此成本极低,利润巨大,读者则以很低的价格买到一本质量比较差的书——但内容是一样的。结果大家都去购买这样便宜又基本能读的盗版书了,作者合作的出版商不光要为书籍材料本身付费,还要给作者抽成,昂贵的正版书没人买,于是就没有了收入,作者则饿死在懵逼中——“明明我的书很畅销,为何我的稿费这么少……”
事实上那个作者不会饿死的,毕竟书这个东西是个实际体,盗版书质量差,会模糊缺页等等质量得不到保证,虽然价格便宜,但并不适合反复阅读或者收藏,所以大家还是会去买正版书籍——不过,也有一些比较高级的盗版书,甚至价格和质量都比正版要好……总之,你去购买这本书的时候,如果不是作者合作授权了的渠道,那么不论书的价格多贵,质量多好,渠道多么正,都不能够真正的支持到你喜欢的作者。
从这个例子可以大概让你感受到【盗版】究竟是如何给创作者带来伤害甚至干掉原创者的,接下来我们再来谈一谈软件上的盗版。
破解只是盗版的一种形式
上升到虚拟部分,比如软件,就不是那么容易区分了,由于某些公司使然,你甚至以为软件本身就是免费的。软件的开发也是需要人工成本的,不可能免费的给你使用,你想想,它是由劳动创造出来的价值,你免费得到了它,这中间必然有谁支付了费用。
对于收费软件、独立软件来说,显然这个支付费用的人如果不是用户,那就是开发这自己了。独立开发者全靠自己,从开发软件本身到推广运营销售分发,最终你免费得到了它,比如这款软件卖100元人民币,你不支付,那么开发者就必然为你支付——说白了,就是赔钱。
和有实际载体的书籍不一样,软件不论经过“几手”,它都不会磨损,不会模糊不更会“缺页”,软件的再分发几乎没有成本。
你免费得到并使用一款收费软件,不论是从破解团队获取免费的技术破解版也好,还是从某宝花几分钱共享一个 Apple ID 获取已购也罢,实际上这都是在使用“盗版”,哪怕你给这个某宝店铺或者破解团队支付了昂贵的费用,这些费用也不会流回到开发者手中,和上文中那个懵逼的作者一样,软件开发者也一脸懵逼的饿死了,死前他还在想——“为何我的软件这么火,但我就是收不到钱……”
分享授权是盗版的另一种形式
我买了一本书,我把它分享给我的朋友阅读,这就是盗版了吗?
这当然不是盗版,因为书籍是有载体的,你把书给了你朋友,你就没了这本书。你的朋友读完还你,你有了书,他就又没了。你这朋友觉得意犹未尽还想读,可能他就得自己去买一本——如果不买,他就没的读。
我们买书为的肯定不是那几百张纸,是书里的内容,但纸是载体。
软件这些虚拟商品与实体商品不同,它没有载体,你可以轻易地拷贝一百份再分发给另外一百个人,你手里依旧拥有这个软件的全部代码。所以,我们开发者销售的是这个软件的“使用权”,我们“授权”你使用这个软件。但本质上这个“授权”也是虚拟的,你一样可以再分发它们,所以,另外一百个人就可以既得到软件,又得到授权,他们并不需要支付费用,因为他们用的都是你的那一份授权。
所以说,对于开发者来讲,他只销售了一份,但实际上他应该收入的是一百零一份的收入,开发者的劳动得到了远远小于付出的收入回报,最终项目停止运营。但对你来说,把你的“授权码”复制粘贴给另一个网友,那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把 Apple ID 和密码发送给别人,也许不比复制粘贴“授权码”要困难多少。
免费软件那么多,你为什么要收费?
上文中我们说软件本身无法作为财物来销售,我们销售的是“授权”。就像书籍和内容的关系,有书没内容不行,有内容没书无法销售——由于软件是虚拟的,它分发成本几乎为零,软件不做授权不加密,分分钟就被别人拷走再分发了。所以说,你用一款软件,必然是要支付授权费用的。
——“可是为什么就是有那么多软件免费给我下载使用呢?”
一款免费软件从哪里得到授权费呢?换句话说,它从哪里获得收入?这里我们简单提两种典型的模式:
- 广告商
广告是很好的收入方式,你在免费使用这个软件的同时,就已经在无形中给广告商创造了价值(比如说点击或者下意识地观看了广告),广告商通过这个软件知道你喜欢什么,愿意购买什么东西,所以广告商愿意为你支付授权费; - 你的隐私数据
贩卖隐私几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你今天去银行开一个账户,不用到明天就已经有推销广告打进你的手机——你下载一个软件免费使用,你的使用行为被拿来训练模型、你的用户数据被获取拿来给其他用户做推荐基础、你的账号、邮箱、电话号码、收货地址等等还可以拿来卖给第三方社会工程分析商……这些,可比那几百块的“授权费”来的值钱多了——尽管这些东西在你手中的时候甚至不存在价值的概念,但你确实用它们支付了授权费。
授权费总是要付的,要么是你,要么是开发者自己。
作为独立开发者,或者小的开发团队,这些人是没有能力、也没有足够多的用户来使用如上渠道变现的,所以专注提供软件功能,并对实际功能进行收费是很简单直接的事情,如果你依旧用大型商业套路来看待这些独立软件,那必然会觉得软件卖这么昂贵的授权费用是很难理解的事情。
与软件盗版的斗智斗勇
软件都是可以被破解的,就像门锁总能被“开”一样,区别只是时间长短。作为独立开发者,我们不能像大企业那样有专门的技术团队(实际上是法律团队),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如果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增加破解难度上,那么软件本身的更新迭代就得不到保证,如果把功能都注重在盗版识别上,又会给正版用户带来更多的困扰。
越安全的门锁,开门的复杂度就越高,维修难度就越大,搞不好还越容易出问题。
其实把自己的账号共享给信任的朋友这件事情无可厚非,毕竟有些人连信用卡也一样会借给朋友使用,但你把自己的账号共享给十个百个人共用,这就等同于大型盗版商了。你 Apple ID 中的“已购”,实际上就相当于是已经购买软件的“授权”,你把授权分享给多少人,那么对应的开发者就潜在地损失了多少收入,但凡你真的喜欢这个开发者,喜欢这款软件,便应该通过开发者能够得到收入的渠道购买授权。
但如果你不喜欢这款软件或者觉得它的开发者付出不值这个售价,那么就可以去寻找其他廉价甚至免费的替代品,而不是购买一个共享账号来继续使用它,更不应该在遇到难题的时候向开发者寻求免费的售后帮助。
就像书本一样,如果你不买,就不要看。
引文的引文在rss里看得一头雾水,一开始还以为落格怎么样了。
在这里说一下落格的回复很及时,在app store里评论说让加个按钮隐藏键盘,回复说下划就隐藏了,不需要加。这种对需求先是无情的否定的风格,我喜欢。后来在ipad版加上隐藏按钮了。手势在手机上还是做不到精细操作的,希望落格别跑偏,走什么搓擦条的邪路,像什么不抬手打拼音的那些输入法,九宫格我都懒得搓。
p.s.这种隐藏键盘之类操作的说明,到底上哪里找?我是真的不认为这个手势直观,像按着鼠标键把软键盘收到下面的感觉一样,说不好。
推荐inoreader,我已经买高级账号好几年了,比Google reader更强大。
收起键盘的按钮早前已加入到正式版中,早前的版本还增加和完善了初次使用时的引导教程,老用户直接更新可能看不到这个引导教程,需要手动从FAQ里进入查看。
其实 感觉还有一小部分原因是软件市场的不完善,消费者不能按需购买
就用这里的书来举个例子吧,书你可以在书店试看, 挑选后购买, 而软件呢, 能试用的不是很多,当然现在已经比较多了,而且就算有,很多普通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能试用,比如落格输入法,如果只在数码荔枝店里看到的话, 是不知到有试用七天的,要到官网看看才有
找同类的商品去比较然后找到符合自己的需求的,这在书店或者其他的市场是特别普遍的, 而在软件市场实现起来比较困难, 首先能知道有哪些同类的软件都不容易,更别提去了解这些同类之间的差异了
还有很多别的兼容和垄断的问题。。。。。
「就像书本一样,如果你不买,就不要看。」
——这个比喻真的恰当吗?
同意作者说的【但如果你不喜欢这款软件或者觉得它的开发者付出不值这个售价,那么就可以去寻找其他廉价甚至免费的替代品】。
但是这句【就像书本一样,如果你不买,就不要看。】真的说的不恰当
赞同!古人还说“书非借不能读”呢
还是不认同小范围的共享属于盗版行为,如果作者限制了3-5台设备使用同一个软件,那么这3-5台设备是指人或者设备就是一个可商榷的问题。在保证只有一份license的时候是不存在盗版侵权的问题的,只有说你通过破解或者环境完全拷贝这才是盗版行为,隔壁某猪说的给亲人老婆用也属盗版行为这个观点实在没法认同
对啊 这篇文章看得我一头雾水
分享有亲疏远近 苹果自己都推出家庭共享
书的那个例子也很有意思
按照之前小编的逻辑书给朋友看了
等于作者少赚了你朋友的书钱 那应该也算盗版
所以依我看 只有两种评估模式
1.按盈利
如果通过共享盈利 那就是盗版
其他的什么和朋友拼团 哪怕是和陌生人拼团买什么三个授权啊之类的 也都算不上盗版 千万别当开发者是傻子 他们定价前早就权衡过授权设备数和用户购买取向相互间的影响
如果要用陌生人买完了 论坛上分享账号给大家做反例
抱歉这种例子无法说服我
这就涉及到评估模式二
2.按心理
分享者不存在恶意心理 那就可以当做慈善 做慈善可不犯法
分享者如果是恶意报复社会 报复开发者 那么这个问题就沦陷了
怎么界定他是恶意的呢?
综上 只能靠是否盈利来判断是否盗版
因为法这个东西 本来就是利益群体共同定义的
《我不是药神》中就能很清晰地反映法的弊端
所以最后啊说一下 盗版不可能消失 就像这世界不可能会没有穷人一样
但是我们要尽可能支持正版
当然了 如果有余力更鼓励帮助他人来一起支持正版
说白了就是自己富起来 然后去造福社会
软件盗版问题很复杂,要仔细看许可证的协议里授权数量和内容,还有就是各国的法律也不尽相同这个比较麻烦。比如:如果购买正版的游戏光盘,在游玩通关后再二手卖出盈利是否属于盗版?比如:Steam 购买的正版游戏,放到淘宝上卖离线盈利是否属于盗版?再如:某电影某游戏在国内没有通过审核,未在国内发行,此时通过一些手段购买的电影游戏在国内法律上是否承认是正版?如果不承认是否也属于盗版系列。个人的看法,上面这些例子都属于盗版。。
购买正版的游戏光盘,在游玩通关后再二手卖出盈利是否属于盗版
这个和二手书有啥区别?
电影的那个,法律上是非法出版物,不涉及版权问题,当然也是正版。
书籍在图书馆以及一部分书店是可以免费看的,人们可以在各个方面了解到书籍的信息,就算买错也可以转让或售卖,而且书本也不是不可以两个人一起看的,使用方式比软件灵活多了,而软件首先就试用来说,试用次数只有一次有的甚至没有,而且试用期限大多都很短,其次在商店里同类型的软件太多,使用感受和使用细节各有不同,但其介绍大多都是千篇一律完全不能突出其特色,想要找到心仪的软件必须得一个个下载来试,最后就是对于软件的使用权用户完全无法转让,每一次失败的软件购物都是泼出去没办法收回的水,如果这样的话那我宁愿先用盗版,搞清楚了之后再买正版。
整篇文章就如同一只狗被阉掉后在到处乱叫,实际上任何一个国家分享授权都不是盗版行为。盗版只是复制和分发的行为,所以如果出现违规的授权,那都是应用商店的问题。作者有时间发这种文章博取同情,不去找苹果解决问题,反而跑到这里指桑骂槐,嘤嘤狂吠,我从未见过如此….不好意思串戏了。
我凭本事开发的软件,凭什么不收你钱
你把授权分享给多少人,那么对应的开发者就潜在地损失了多少收入
无法认同这一点。现在已经有很多学术研究表明,减少一份盗版绝不等同于增加一个正版顾客。总感觉国内市场的盗版学术研究方面是个空白。很多的软件公司对于盗版的理解有偏差,更可悲的是很多学者也仅仅是从法律解读的方面来理解盗版。
我非常讨厌这篇文章。
我觉得现在做软件开发的人都有一种“十三亿中国人,每人给我一块钱,我就有十三亿”的感觉。从之前的“一个应用只需要你一杯咖啡的钱‘而已’”,到这篇文章“就像书本一样,如果你不买,就不要看”,没有一个不是在打着“教育”用户的旗号遮掩自己赚钱的企图。
问题的关键绝不在于你的应用卖多少钱,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凭什么要给你钱?我在正版软件上花的钱也不少于三千元了,可我买应用的时候每次都感觉非常不爽,原因有很多:1. 下载/付费前几乎没有任何可能了解重点的功能。2. 优秀的免费替代品极多,付费产品吸引力太小。3. 软件可使用或受维护的时长的不确定性。
我买过很多个人开发者开发的软件,有的很让人眼前一亮。但我很不喜欢个人开发者说:“我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来开发这款软件”。请不要寄希望于用爱发电,谢谢。
最近关于落格的新闻很多啊,
什么意思,免费软件不是有广告就是泄漏用户隐私?
把开发者想的那么坏?
大部分软件只能获得少量的用户信息,,只有手机号或只有名字
,这样的隐私根本不值钱.
落格不上传输入数据,还能保证联想,这点我很质疑.
别的输入法我不知道但是搜狗麻烦你开启抓包软件并关闭联想,看看你是不是每打一次字往上post一个请求∠( ᐛ 」∠)_
你听得懂联想的含义吗?没有丰富的词库哪里来的联想?词库哪里来?用户的输入历史来.
如果大家都不上传输入历史,那就没有丰富的词库.就没办法有丰富的联想功能..
跟你打不打开联想有关系吗?????
落格不上传输入数据,还能保证联想,这点我很质疑.
盗不盗版的关键不在于分享或者共享,要看实质上是否构成了“复制”。
买来的书,无论借给多少人看,来来去去都是付了钱的那一本书。
apple id 怎么共享我不清楚,如果是两台或以上的同种设备(如iPhone)【能够】同时登录同一ID使用同一软件的话,那么就已经是实质性“复制”了该软件的使用权。 因为在乙使用甲的软件使用权时,甲还持有这一使用权,所以这不是出借,而是复制。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用户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盗版,但这不代表没侵权。
电子软件/游戏的销售和购买是带协议的交易,如果协议里明文禁止转售他人,那么卖二手无疑是违约行为。(以后别随后点确定了)
最后说一句:
【劳有所得】才是理所当然的天理。
我很乐意付费,但这个价格痛觉太明显了
不敢苟同上面的很多评论,分享Apple ID绝对是盗版行为,家庭共享理应也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不能够因为你能够利用机制中的漏洞就去利用它。很多软件都是生产力工具,你真的能够感受到这个价格买下来的东西能够帮到你不少。
是否盗版的关键我认为是是否违反了用户协议.
例如如果苹果的用户协议禁止非家庭成员间的共享行为, 那么把其他加入为家庭成员共享授权也是不合理的.
有些软件, 是说明可以在多少台计算机上激活的, 这种在有效数量范围内的分享又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关键还是用户协议是怎么规定的, 还有禁止用户分享应该也在技术手段上作出限制而不只是寄望用户自觉.
从上面的评论可以得出:
上面大多数人,版权意识有待加强。
苹果公司是中间商,有问题请你找苹果解决,不要动不动来“教育”用户。
用正版,首先授权数量就常常对我有影响了。3-5个设备,手机平板还好说,电脑我自己用的都不足以保证。所以我现在的电脑上多是正版盗版都有。
再者,书能试读,看看对自己有没有用,有没有兴趣看下去再决定买。软件试用,大多是阉割版,我功能都没法用全,我怎么知道它到底有没有用。文章里也说了,软件是虚拟的东西,虚拟的东西我买完发现毫无用处,连退都不能退,保障了开发者权益不代表你能侵犯我消费者的权利。
真正好的软件,相信我,大部分人会愿意付费使用的,前提是你费用合理,漫天要价傻子才接受。
我想说的是,就是你付费了,隐私数据一样会被卖掉,没什么区别。
我猜青小蛙和TenSteps是好朋友吧?如果是,就当我下面的话没有说。(请原谅我这句自欺欺人的话,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别的姑且不论,充当“豹尾”的被高亮的“总结陈词”:“就像书本一样,如果你不买,就不要看。”这种价值观歪到五指山的言论,大喇喇地忝列在“小众软件”的页面上,真是刺目刺心!懒得驳斥。就这样。
其实,你可以写一篇长文发过来,我帮你发布。[email protected]
盗版不是一个技术概念,而是一个法律概念
请不要从技术的角度去解释法律!!!
说得太好了,陈年大腿党特意前来支持。
关于分享,那二手也属于分享吧,只是一个拥有者赚钱和不赚钱的区别。那么分享和二手,原作者赚钱了吗?于是游戏开发商、作者、开发者都一脸蒙蔽,明明这么火,为什么我就是没赚到钱?
按照这种逻辑,书店是否都应当禁止翻阅?图书馆是否都应当禁止借阅?二手商品的买卖是否也应当禁止?买了电影,是否应当躲起来一个人观看?
用盗版就tm低调点,楼上那个跟书店/二手对比的简直是智障,不懂有种东西叫试用期?一堆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还有一堆装作阅读理解不及格搅混水的,可以啊,666
对于最后一句
图书馆在作为什么存在的呢?
我主持付费,但现在的付费方式不合理。我觉得所有软件都应该按使用功能项/次数/时长付费,为了偶尔用一用某个软件的某项功能而花了和天天用此软件同等价格的费用,我觉得这十分不合理,也是我网上找破解软件的主要原因。
作为一个mac党和iPhone党表示用的都是正版(自己购买或apple限免),买的软件也五花八门(大都是修图的),我支持你维护正版权益,但我讨厌你教育用户,出了问题不要怪别人,要自己看自己的商业模式是否合理,修正自己的商业模式才能真正的进步,才能让更多人愿意付费使用,而不是在这无病呻吟般的教育用户。
说到咱们这些独立开发者心坎上了!!!!赞